今天给大家聊到了区块链应用的法律问题,以及区块链技术可以解决什么问题相关的内容,在此希望可以让网友有所了解,最后记得收藏本站。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对此进行了相关规定。
依据《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 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区块链技术存储的电子数据上链后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并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断:
(一)存证平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提供区块链存证服务的相关规定;
(二)当事人与存证平台是否存在利害关系,并利用技术手段不当干预取证、存证过程;
(三)存证平台的信息系统是否符合清洁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四)存证技术和过程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关于系统环境、技术安全、加密方式、数据传输、信息验证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电子数据上链存储前已不具备真实性,并提供证据证明或者说明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要求提交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证明上链存储前数据的真实性,并结合上链存储前数据的具体来源、生成机制、存储过程、公证机构公证、第三方见证、关联印证数据等情况作出综合判断。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该电子数据也无法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其真实性。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相关技术问题提出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委托鉴定区块链技术存储电子数据的真实性,或者调取其他相关证据进行核对。
法律作为一种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决定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并直接影响着经济运行的全部过程。它能够简化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节约交易成本,帮助社会成员安全、规范、有序地进行交易。
区块链技术基于法律框架,通过预设自动执行的智能合约使交易信息更加安全透明、数据更加可追踪,大大降低区块链应用的法律问题了法律的执行成本,呈现出法律和技术的相互补充,法律与经济融为一体的态势,使法律的约束与执行逐渐走向智能化。
什么是区块链?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
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数据库。其本身是一串使用密码学相关联所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多次比特币网络交易有效确认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外国关于区块链的法律规制
由于区块链技术本身尚在探索阶段,也未得到大规模的应用,因此,仅有部分国家针对区块链技术出台专门的立法。
美国
佛蒙特州和亚利桑那州通过法案,明确定义和支持用于公共使用的区块链技术,该法案规定了区块链和智能合同的使用规范,同时声明所有与区块链相关的数据都“被认为是电子格式并成为电子记录” 这是该州予以认可的。
英国
《分布式账本技术:超越区块链》提到英国联邦政府将会投资区块链技术,来分析区块链应用于传统金融行业的潜力。
新加坡
政府对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企业持支持态度,并推出监管沙箱,为区块链初创企业提供较为宽容的发展环境。
区块链应用的法律问题我国关于区块链的法律规制
除上述针对区块链本身的政策外,国际上更多是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出台一系列监管规定。
而在我们国家,除了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融资等出台的政策以外,针对区块链政府也出台不少政策性规定。
2016年12月27日,区块链技术被列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中。同时,国务院也发文《我国区块链产业有望走在世界前列》支持区块链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提到,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各类供应链平台有机对接,加强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风险预警、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
律师眼里区块链技术存在的法律风险
区块链作为一种分布式系统,属于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就目前的探索成果来看,其技术理念能够为各个行业发展带来巨大变革。
但是,由于法律尚未针对区块链出台明确的行业标准及适用规范,因此,其未来仍存在国家监管与法律规制等问题。
以比特币为典型的数字货币为例,首先面临的就是监管问题。基于区块链技术发展起来的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从逻辑上来说,是去中心化、反对集中监管的。
其次,区块链技术应用也不得不面临巨大的风险。仍以比特币为例,遗失、盗窃、攻击、投机、洗钱以及各种风波、质疑和事件,一直伴随着比特币的发展历程。
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离不开智能合约,所谓的智能合约就是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定义承诺。交易的双方无须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码强制执行。
但智能合约的形式及其内容的效力,还没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认可,其作为数字编码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合同文本,尚无法确知,是否可以构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拟采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区块链技术由于其去中心化的天性,其自身规则必然会与社会规则、国家法律规则发生冲突与矛盾,也正是有冲突和矛盾,有风险与问题,才更能激发动力与想象力,包括社会、国家和个人的动力与想象力。
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发展起来的虚拟货币在其交易过程中,对各国的法定货币及金融体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并引发投资风险,甚至社会问题。
根据国家版权局官方定义,版权也叫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字、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可以通过对作品进行布局开发,进而转化为对应的财富,这就是所谓的“无形资产”。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数字作品成了著作权侵权的重灾区。随着国家将区块链技术作为核心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以及被纳入新基建范围,区块链在版权保护领域也越来越受到司法层面的重视。
2020年,最高法明确指出:允许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有效解决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从司法层面肯定区块链技术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重要地位,对后续的知识产权案件具有借鉴作用。
对于版权保护而言,区块链不仅受国家认可,更是一种技术革新,它让数字作品的区块链上链确权和在线版权登记等方式变得更加简单便捷。
微版权首创“区块链+司法+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摄影、设计、动漫、游戏、律所、报社等行业提供作品确权、全网监测、侵权分析、网络取证、公证举证、在线申请版权证书等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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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有一定用处,但绝非万能。
区块链主要有两个问题。
1 区块链无法验证系统以外的信息真伪,如果上传区块链的信息本身就是假的,区块链的防伪防篡改就毫无价值。若要保证上传信息真实,还是要有一个权威机构把关。既然都相信这个权威机构上传的信息了,为什么又要害怕它篡改信息呢?用不用区块链又有啥区别呢?
2 在区块链世界里,代码就是法律,系统可自动运行,但是,一旦与现实世界交互,现实世界可就不一定认同代码的法律了。比如,区块链上签了一份合同,到期自动执行,划转资产,但是,现实中若有老赖,不按区块链上合同执行现实中的资产划转,这合同就是一纸空文,还得现实中的法院等机构出手。
区块链第一个落地应用,比特币,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是因为它刚好可以避开上述两个问题。
比特币完全是自成一系的,所有信息都产生于比特币系统内部,具有封闭性和可验证性,比特币不与任何现实资产挂钩,所以才能便捷地通过程序自动运行。
比特币由于其完全虚拟,完全靠程序和规则运行,所以无国界,不受监管控制,无需汇兑,自由流通,无法冻结没收,人人可用,不会超发贬值,这是它相对于法币的优势。
但是,正因为比特币完全靠定死了的规则和程序自动运行,比特币供给没有弹性,若私钥被盗财产就会丢失,且无法追回,这也是它的缺点。
同样,现实中运用区块链技术,如果真的追求代码就是法律,私钥证明一切的话,若私钥被盗,必然会导致资产丢失无法追回。比如,将股份映射到区块链上,难不成某一大股东的私钥丢了,他的股份也就全部用不了了吗?这也是区块链无法回避的问题。
综上,区块链真正的杀手锏应用,其实就是加密货币。搞无币区块链,并没有那么大的颠覆性作用,而且要慎防一些骗子打着区块链的旗号骗钱骗补贴。
#数字货币# #比特币[超话]#
2020年随着在线诉讼机制的推广以及互联网法院对区块链电子证据应用的推动,涉区块链电子证据判例数大幅增长。一线互联网公司和各行业头部企业因为对新技术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务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区块链电子证据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共设立14项重大课题,其中,《互联网时代电子诉讼规则研究》课题调研组重点围绕“电子诉讼的基本原则;线上立案、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的条件、范围和方式;电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标准”等重大问题,研究形成完整系统的电子诉讼规则草案,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释等提供建议。
自2018年起,随着互联网法院的成立以及电子证据平台机构紧跟区块链技术发展,随着联盟链技术的发展完善,部分创新电子证据平台企业率先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电子证据领域,比如易保全等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调研组纳入“区块链电子证据平台典型案例”,标志着易保全的区块链技术和存取证证据广受司法认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内蒙高院、无锡中院纳入“区块链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讲堂选入“区块链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报网选入“2020中国区块链企业投资图谱”,资质实力备受认可。
区块链电子证据绝不是简单的“使用了区块链技术就是区块链电子证据”的法律逻辑和理论框架。利用区块链技术保障电子证据在上链前、上链时到上链后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能保证把普通的电子数据转换为司法可信的区块链电子证据。
在技术层面,采用区块链、CA、时间戳、加密算法等技术,对平台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对用户签署数据进行区块链存证,从而形成记录全过程关键细节的全证据链,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从而保证数据上链前的真实可靠和上链时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链后,易保全通过保全链开放平台,把相关数据同步存储到公证处、仲裁委、互联网法院、版权保护中心、司法鉴定所等机构的服务器上;还可在公证处、仲裁委、司法鉴定所、首都知产协会等官网进行可视化区块链查验。确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数据可核验,全链路可信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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