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东城区块链案件审理,以及北京东城经侦最新立案案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区块链是一种带有数据“散列验证”功能的数据库,目的是为了验证信息的有效性,一般适用于金融、保险、公益、公共服务、移动通信等领域,所以,近年来有很多不法分子盯上了区块链,用于网络赌博,来谋取巨大的利益。2021年1月15日,盐城建湖警方成功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的赌博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参赌人员高达7.3万余人,涉案资金更是高达80亿元,涉及境内外17个国家和地区。
一、区块链犯罪初露矛头
2020年10月,建湖警方接到的线索称,在柚子币的公链上有一款叫“Biggame”的赌博应用,其每日的交易量都位居榜首,柚子币是由国外组织发行的一种数字货币,允许应用在公共区块链。这款赌博应用日参与人员有一万余人,日投注金额1000余万元,参与赌博方式就是我们常见水果机、红黑大战等。
二、线下抓捕犯罪嫌疑人
警方根据线索,对交易数据进行分析后,得出了26个合约地址,查到该犯罪团伙的主犯藏匿的地点,人员分散,地区范围较广。2020年12月,建湖警方分开实施了抓捕行动,在广州、上海、安徽等地抓捕14名嫌疑人归案,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抓捕行动后续
建湖警方通过审讯得知还有犯罪团伙,在深圳和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为其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并提取抽成人民币540万元。1月15日警方对两个犯罪团伙进行了收网行动,一举端掉了整个赌博犯罪团伙,公安机关对任何赌博形式都是采取严厉打击,不要以为是网络就有侥幸心理。远离赌博,才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任。
你有被引流去参与虚拟货币赌博的经历吗?
警方在这次行动中采取了多地网络布控,收集犯罪证据,统一收网抓捕行动,一举破获这个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赌场的重大犯罪团伙。
1、警方接到网络报案,发现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进行赌博的犯罪嫌疑人。
在2020年8月左右,警方接到了线索举报,有人利用某应用软件开设网络赌场,该应用是一个专门为了赌博设计的软件系统,开发者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让赌博变得透明化,提高了网络赌博的公平性,赌博人员只需要登录应用就可以进行网络赌博,是一种利用科技进行赌博的新型犯罪组织,警方随后迅速成立了专案组,研究该种新型犯罪的特征,对该应用的所有成员实施网络布控,进行几个月的连续布控后发现确有犯罪嫌疑人多名组织开设赌场进行赌博,而且涉案金额非常高。
为了能够顺利收集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警方运用了高科技电子技术侦查手段,掌握了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警方快速的调查有关人员的背景,发现可疑人员频繁登录这款应用软件,在网络后台、银行等出现大量资金的不正常流动,于是,警方锁定这伙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进行网络赌博的犯罪团伙。
2、收集犯罪证据,统一部署抓捕行动。
在锁定犯罪团伙后,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关系网、居住地进行定位摸底,实地附近进行暗中侦查,把分散在各地的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进行汇总,在收集了犯罪证据后,警方为了能够在行动中能够成功把所有的嫌疑人抓捕归案,不出现漏网之鱼,调集各地的警方确定统一抓捕行动的时间,严查有关交通要道的出口,最终把这伙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到案,查获了用于实施犯罪的电脑、手机、银行卡等多种工具。
4月15日,“盐城建湖公安微警务”微信公号通报,近期建湖警方成功破获全国首例利用区块链合约技术开设赌场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扣涉案虚拟币130余万个,价值人民币2600余万元。
据悉,该涉案赌博平台曾积累大批参赌人员,日均投注金额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最高峰时日活跃参赌人员达1万余人。此外,深圳和厦门有两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提供推广引流和资金结算服务,并从中抽成累计折合人民币540余万元。
扩展资料
近年来,关于“区块链”的诈骗案件屡见网端:
公安部网安局一周前也曾通报,2021年1月,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发行虚假数字货币实施诈骗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扣押涉案电脑3台、手机11部,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因为此类诈骗打的都是“区块链”的旗号,所以包装十分高大上。比如宜宾案中,犯罪团伙在酒店等地发广告,打出了“扶贫济困”“一带一路”的概念,通过虚假宣传哄骗投资者相信,这个项目是有国家政策背书的,诱导不明就里的投资者一头栽进陷阱。犯罪团伙甚至在成都市某区租用了整整一层来做办公室,可谓是大手笔了。
大搞门面看似无上限,该犯罪团伙的运营手法却是毫无下限。他们通过线上APP交易+线下代理两种模式推广,其所发行的“虚假数字货币”的交易价格和涨跌起伏,完全由组织者自己设定修改,根本没有落地的项目支撑。
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微消息,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比特币“挖矿”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北京三中院认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碳排放量为代价的“挖矿”行为,与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与公共利益相悖,认定“挖矿”合同无效。
2019年,某公司与某区块链公司签订系列合同,约定某公司委托某区块链公司采购、管理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即“矿机”)、提供比特币“挖矿”的数据增值服务并支付增值服务收益,某公司向某区块链公司支付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某公司向某区块链公司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某区块链公司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区块链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数据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某区块链公司交付比特币,并赔偿服务到期后占用微型存储空间服务器的损失。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挖矿”协议因损害 社会 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判决驳回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三中院认为:比特币及相关经济活动新型、复杂,我国监管机构对比特币生产、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建立在对其客观认识的基础上,并不断完善。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建立在当下对挖矿活动的客观认识的基础上。
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以电力资源、碳排放量为代价的“挖矿”行为,与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悖,与公共利益相悖。相关部门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认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有利于保障我国发展利益和金融安全。从“挖矿”行为的高能耗以及比特币交易活动对国家金融秩序和 社会 秩序的影响来看,涉案合同应为无效。双方作为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既应遵守市场经济规则,亦应承担起相应的 社会 责任,推动经济 社会 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编辑 孙琳智
17日晚,一披着“区块链”外衣的特大网络传销案主犯郑某等4人被陕西西安警方从外地押解回西安,该案其余5名嫌疑犯之前已归案,案件成功告破,涉案金额达8600万元。
据介绍,近期“区块链”概念成为当前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传销头目盯上其话题传播度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将其打造成传销噱头,建立“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发展下线,从今年3月28日上线运行至4月15日,短短18天时间,该团伙共发展注册会员1.3万余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8600万元。
4月4日,西安警方接到举报,某网络平台涉嫌传销,经过警方案前调查发现,该平台资金交易频繁,且资金分散存入,集中转出,符合网络传销的资金流动特征。4月5日西安市公安局成立“4.5”专案组,经过前期9个昼夜缜密侦查、连续作战,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郑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营销副总勾某等9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
据查,郑某等人自2017年10月开始筹备,于今年3月28日,套用最新的“区块链”概念,迷惑大众,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货币,并自行操控虚拟货币的价格涨幅。同时,该组织还先后去柬埔寨金边、西安、宁波等地召开虚拟货币的推介会,并花3万元请外籍男子做旗下某公司的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以扩大影响,对民众具有极大的欺骗性。
4月15日21时30分,西安市公安局在陕西西安、浙江宁波等地集中收网,将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查获,6个传销窝点被捣毁,冻结涉案账户42个,涉案金额高达8600万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在平台自行操纵虚拟货币升值幅度,设置“持币生息奖”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实施28级分代管理,设置“分享收益奖”进行奖励;对10个层级148人组成的营销团队设置“团队业绩奖”,根据营销团队业绩进行奖励。
据悉,西安市公安局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集中行动,将打击传销犯罪作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警种优势,网上网下广辟线索来源,加强与金融、网信部门联系,运用现代侦查手段分析研判,主动出击、快侦快破、精准打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传销犯罪“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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